我乃路易十四_第三十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三十章 (第2/2页)

可热,而她又足足大了拉罗什富科公爵十几岁,要说他们之间有什么真挚的爱情,谁也不会信,但就是这位夫人,把拉罗什富科公爵带到了国王和亲王眼前,让他得以在宫廷中占据一个很不错的位置。

    若不是后来谢福斯公爵夫人与黎塞留主教先生产生了矛盾,这位先生只怕还能继续飞黄腾达下去,之后他被囚禁与流放,人们都以为他完蛋了,谁知道他竟然又成为了隆格维尔夫人的爱人,堂而皇之地回到了巴黎。

    让路易来看,这位公爵先生能够先后迷惑住两个权势赫赫的夫人,同时又不至于被嫉妒的丈夫或是情敌报复,确实是有原因的——这位先生大概是他所见过最为漂亮的男性,甚至没有之一。他有着蓬松的金褐色鬈发,向着两侧分开,额头中央有着一个被无数女性所渴望的精致的尖儿,眼睛是极其深邃的暗蓝色,就像是秋季的湖面,嘴唇丰厚,呈现出一种格外润泽的浅玫瑰色,让人见了就想要吻上去。

    而且除了无可挑剔的皮囊之外,他沉静的气质也成为了不容人们忽视的特征,而且就国王刚才所看到的,他一连夺取了两个刺客的性命,俘获了一个,这可是一项了不得的功绩,所以在勇武上,他也没有什么可指责的。

    还有让国王惊讶的是,拉罗什富科公爵应该有三十八岁,但看起来,他比孔代亲王更年轻,要说孔代亲王比他更多地遭到了严酷的对待也不对,因为他十六岁就在军队里任职,孔代亲王至少是在十八岁才成为军官的。

    拉罗什富科公爵正是刺杀时伴随在孔代亲王身边的人之一,只是不知道他和隆格维尔亲王是一起被召唤的呢,还是偶尔遇见,如果是前者,路易真要称赞孔代亲王一声心大,不过他很快就不在纠结于此了,因为隆格维尔夫人来了。

    马车一停下,这位夫人就立即提着裙子毫无仪态地跳了下来,向国王行礼之后(相当敷衍的),她先是热泪盈眶地拥抱了自己的弟弟,又满怀柔情地斜睨了拉罗什富科公爵一眼,之后才去查看隆格维尔公爵的伤势——他们在古董店边的酒馆里暂作修整,隆格维尔公爵被放在两把拼在一起的椅子上面,为了止痛,他喝了不少烈酒,公爵夫人把他的头放在自己的膝盖上,但她的眼睛几乎没能离开拉罗什富科公爵,虽然她的手被自己的丈夫紧紧地握着。

    路易有听说一个荒唐的谣言,隆格维尔公爵与继妻的长子有可能是拉罗什富科公爵与这位夫人的……孩子,说真的,他不信,不是没有出过这样的丑事,但一般来说,丈夫是不会承认的,这个孩子最多的可能是成为一个修士,或是一个乡绅,但在这样明显的隆格维尔公爵→隆格维尔夫人→拉罗什富科公爵的公式下,他都快要相信了。

    听说那个孩子已经五岁了。

    大约一刻钟后,红衣主教马扎然率领着士兵前来迎接国王,此时光线已经变得非常昏暗,国王看到了主教先生脸上不甚赞成的表情,但他装作没看见。

    略略略。

    路易一回到黎塞留宅,就听说蒙庞西埃女公爵被关起来了,他一点也不惊讶,也不同情,自从这位女公爵来到巴黎之后,就在不断地消耗王太后对她的耐心,本来王太后对她确实有着一份怜悯之情,或许还有一点亲情,毕竟蒙庞西埃女公爵降生之后,几乎就是被她抚养长大的,那时候还是王后的安妮还没有路易与菲利普,她几乎将所有的母爱都倾注在了大公主(女公爵的称号)上。

    没想到只是短短几年,蒙庞西埃女公爵的思想就完全被她的父亲加斯东调转过来了,很难说,她对孔代亲王的迷恋是真实的,还是因为她憎恨着路易母子,只要能让他们不快的事情她都愿意去做。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