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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124寝室概况 (第1/2页)
很快,一条令人悲痛欲绝的消息像风一样在高一二班的新生里传播开来,报名的时候是要上交暑假作业的。 始作俑者马肃早已离开教学楼这个是非之处,拿到收款单之后,他还有一堆事情要干,去总务处领完军训服装和器具之后,马肃就把老爸马文打发走了,他算老生,各个流程都经历过,领的东西也不多,马泓不一样,是女生,还是新生,事情又多又杂,马文多少也不放心,看到马肃事情都整理的井井有条,马文也不矫情,留了六百块钱生活费,坐着公交车就走了。 送走老爸马文,马肃就像揭开套索的猴子,整理内务这种事对十六岁刚出远门的马肃来说还有点麻烦,对三十八岁的老鸟马肃,那是三下五除二的事情,他手脚麻利地支好蚊帐,铺好被褥,生活用品也摆上了不锈钢用品架,储物柜也整理的整整齐齐。 当然主要也是东西少,去盥洗室洗了个脸回来,看到刚刚在楼梯上追顾尔琢追得热火朝天的章立之架了半天也没把文章架上去,实在看不下去了,道:“同学,我搭把手吧,你从里面拉着,我来帮你系。” 章立之热得满头冒汗,原本白皙的脸呈现出一种焦灼的红色,张嘴就是一口钢牙,“行,谢啦哥们,我手不够长,够了半天了都,老系不上。” 马肃没接话,心道,你这叫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动手能力太差,不能怪蚊帐难挂,不过想想当年自己也是这么个毛病,主要从小缺乏锻炼,小脑不发达,身体不协调,他看了眼章立之行李,就一个皮箱,明显就是一个人来的架势,“你爸妈没送你来?” “送到校门口。”章立之故意说得云淡风轻,“本来想进来的,我没让,多大点事啊,以前初中我也一个人报名的,对了,你哪的啊?” “我桃陵区青禾镇的。”虽然早知道他的底细,出于一种态度,马肃还是问了一句,“你哪的啊?” “咱们是老乡。”章立之笃定地说道,很有一种北京人跟河北人说话的口气,“真的,我爷爷桃陵区青湖街道的,现在还呆在那儿,我爸因为工作,才住在市区,过年过节我都回去的,倒时候我去找你玩。” “行啊,就是有点远,青禾在桃陵最西边,离青湖得有十几公里,坐车得大半个钟头。”马肃笑道。 “没事,倒时候让我爸开车送我过去。”章立之笑嘻嘻地说道。 马肃就知道这句话是章立之在虚张声势。章立之老爸章强最正儿八经的职业是小学体育老师,当然作为一个富二代,从事什么职业并不是特别重要,章强当体育老师主要也是因为自己喜欢踢足球,体育老师加富二代,一听就知道属于那种脾气大,个性强势的主,偏偏儿子章立之是这种文质彬彬的小白脸,不能说章强不喜欢章立之,但是总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意思,反正章立之在他老子跟前大气都不敢出。 都是年轻人,几句话一说,两人就开始熟稔起来。都是实验2班的同学,而且都被分在这种混合宿舍,基本上实验班里的地位都差不多,属于班级末尾,共同话题比较多。 此时一班四个也已经到齐,和马肃最熟的是杜文曦,实验班的时候教室里前后桌,回到寝室又是正对着,当然这人算是实验班女生里的风云人物,虽然个子不高,皮肤还黑,身材也有点小胖,但是老爸有钱,自己也比较会收拾,在魔都上了了几年学,成天泡妞,很会来事,所以很讨女生喜欢。 当然,杜文曦从来没有把马肃当好朋友,说马肃身上有臭味的也是这货,这货自我感觉太好,估计把马肃这个老实本分略有几分自卑的乡下人当小弟了。另外一个时空,通过一年同寝相处下来,跟马肃关系最好的是李博文。 李博文实验班是1班,高中也是1班,跟马肃学业上没什么交集,偶然分到一个寝室,他跟马肃一样,来自清江区乡下,家境一般,智商一般,能留在实验班,全靠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和付出,高中生活都有晚自习,九点钟下课,九点半寝室熄灯,半个小时时间供大伙从教学楼回到寝室然后洗漱,这半个小时,教学楼和寝室楼都亮着灯,九点半寝室熄灯,大门上锁,李博文一般会到熄灯那会儿回来。早上六点钟男生宿舍楼亮灯开锁,李博文一般五点四十五起床,抹黑洗漱,然后六点钟准时出门,在操场上读十五分钟英语。 同寝杜文曦、费隐都对李博文这种多那么一小会儿的学习时间不以为意,效果也确实有限,李博文学习成绩在实验班常年处在中下,但是他那种咬紧牙关努力学习的劲头很让马肃佩服。李博文早出晚归,在寝室时间不多,寝室关系也处得不好,却跟马肃交情不错,算是君子之交。高一下半学期,成天看小说打游戏的杜文曦被实验班淘汰,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