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国_第143章 鞭打立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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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3章 鞭打立威 (第1/4页)

    帐中众将都知道侯云策要杀鸡给猴看,这是新任诏讨使们常用招术,也是极为有效招术。

    韩伦眼睛都没有眨,极为利索地回了一句:“既然已有告示,那就杀一儆百吧。下官位卑职低,能有什么意见。”

    韩伦此话很有些抵触情绪,侯云策一针见血地道:“我知道团练使的心思,认为在下在寻一个倒霉的军士开刀,杀人以立威。”

    侯云策此语其实说中了众将心里的想法,众将脸上均是一脸凝重。但是,每个人的想法还是略略有些不同。

    枢密院承旨时英是奉旨到西北来给侯云策撑腰的,这一路走来,两人相处得颇为融洽,于公于私于情于理,时英都坚定不移地站在了侯云策一边,心道:“孙武整军,不也要杀人立威吗!”

    泾州军在这场战事中,可以说是全军皆没,只有吉青阳烧掉固原算是泾州军的亮点。但是,泾州军毕竟是遭到了惨败,吉青阳回到泾州,没有侯云策鼎力相助,根本不能在泾州站稳脚跟。而且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是目前陛下还没有追究泾州战败之责,以后追不追究,谁来承担责任,主持西北军务的侯云策在这些问题上有极大发言权。因此,泾州节度副使吉青阳也是坚定地站在侯云策一边,支持侯云策采取立威行动。

    王彦超人老成精,和侯云策相互都非常客气。六年前,王彦超犯过一个不大不小的错误,至令让他记忆犹新。

    王彦超曾和杨光义的父亲杨弘殷同为护圣营校尉。杨弘殷是前朝之将,在新朝官运平平,不断在走下坡路。杨光义见家道中落,就开始了漫无目的的游历,日子过得实在不怎么样,于是,杨光义去投靠时任复州防御使王彦超。王彦超见到杨光义一副流浪汉的样子,很是瞧不起,就用十贯钱打发杨光义走人。谁知杨光义不过数年地时间,就从一个流浪汉成为当今陛下的爱将,做到了殿前司都指挥使、匡国军都指挥使的高位。

    有了杨光义这件事情的经验教训,王彦超才深深体会到古语“欺老不欺小”的深刻含义,在侯云策和韩伦两人之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侯云策。

    侯云策环视了众将一眼,道:“这次我回到大梁,陛下曾和我谈到了前朝诸刑法,陛下多次指出,从大武以来,刑法越来越严酷,动辄就处人以死刑,而且最喜用凌迟之刑,现在。陛下已经命人主持修改不合时宜、不和情理的刑法,欲修《大林刑统》。”

    他说这番话,有拉虎皮作大旗地味道,虽说林荣和他谈起过编修《大林刑统》之事,不过当时林荣是顺口说到此事,并未深谈。

    侯云策又道:“我们在打仗,军令就是法,这名进入民宅调戏良家女子的军士,违反了军令,受到惩罚是咎由自取,他必须为他的轻率行为负出代价。严明的军练是战场上获胜的保证,而军纪是在平时一点一滴的小事中形成的。今天惩处这名违纪军士,整顿了军纪。以后就可以打更多的胜仗,变相振救更多军士的生命。”

    这一番话,抬出了林荣的名义,义正严辞,理由充分,韩伦尴尬地听着侯云策侃侃而谈,脸上白一阵青一阵。

    说完这一段后,侯云策稍稍停顿了一下,沉声对吉青阳道:“目前,泾州的城防和治安已经由泾州军在负责,对这名军士的处罚就由泾州军来执行。”

    吉青阳听到是“处罚”而不是“处死”,稍稍愣了一下,迟疑地问道:“是处罚,不是处死吗?”

    侯云策道:“我没有说要处死这名军士,整顿军纪并非一定要杀人,这名军士的罪还不足以致死。但是,这名军士是贴出告示之后第一个违令者,要公开处罚才有示范效应。三十皮鞭就在城南菜市口执行,在执行鞭刑的之前要贴出告示,既要让城中百姓相信我们说的话,又要让各军军士受到震慑。”

    侯云策说了半天,结果对这名军士处罚是如此之轻,吉青阳大声道:“我马上去行刑。”

    韩伦仍然阴沉着脸不说话。虽说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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