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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模仿者 (第2/2页)
“放刚才咱们听到的那种音量绰绰有余,如果开到最大,能把人吵死。” “那东西呢?”白中元用手电扫了扫排气扇。 “是个播放器,带有信号接收器的。”科员说着拿了下来,“里面是提前录制好的音源,遥控开启。” “也是自己制作的?” “显然是。”科员点头,“您看,这个小盒子就是接收器,是后来添加上去的,目的就是为了呼应挂钟上的遥控。” “这有点儿多此一举吧?”戴上口罩之后,许琳走了进来,“嫌疑人完全可以在音箱这里动手脚,干嘛要弄个遥控装置?” “我猜,嫌疑人是不想让我们注意到这个音箱的存在吧。”白中元随口说着。 “直接在音箱上设下机关,同样也可以啊?”许琳想不明白。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嫌疑人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留下了后手。” “什么意思?”许琳追问。 “其实嫌疑人设下的是一个双保险的局,一个是噪声,另外一个是挂钟。”不得已,白中元只能深入的解释,“如果我们之前的推断正确,那就说明嫌疑人和邱宇墨约定的时间是八点钟,挂钟出现在水泥柱上就是为了方便邱宇墨看时间。假如按你所说直接在音箱上面动手脚,谁又能保证八点钟的时候噪声一定会响起来呢?万一在那个结骨眼儿上定时装置失灵了,嫌疑人的算盘岂不是要落空了?” “那不是有挂钟吗?”许琳刨根问底,“你刚才也说了,挂钟有着两个作用,一是方便邱宇墨看时间,二是充当了定时开关的作用,嫌疑人完全可以将挂钟安置在冷库或者旁边的墙壁上面啊?” “你又忽略了一点。” “你说?” “视觉盲区。” “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挂钟的位置,站在这废弃厂房的门口是看不到的,对不对?” “对,还有呢?” “在近距离的时候,人的视线通常都是平行的,不会去注意过高的东西,嫌疑人所利用的正是这点。挂钟在水泥柱三米以上的位置,如果不是有所察觉的主动查看,基本上是不会被注意到的。” “好像有点儿道理。”许琳走动几步,深深的点了点头,“的确,像极了灯下黑的那种视觉盲区。如果将挂钟安放在冷库或者附近的墙壁上,怕是有极大的概率会被那名屠宰员注意到,从而面临暴露的风险。” “白队,嫌疑人煞费苦心的弄出这个,就是为了跟邱宇墨约定八点种?”科员听得津津有味,也追问了一句。 “那只是其一。”许琳不假思索的说道,“其实更主要的是为了掩饰他杀死邱宇墨的过程和采用的手段?” “聪明。”白中元点头,“痕迹检验表明,刺穿邱宇墨身体的钢筋外端存在大力撞击的痕迹,但究竟嫌疑人使用了什么,目前还无法做出准确的甄别和判断。不要忘了,作案凶器可是十分重要的线索。” “完全正确。”许琳点头,“成年人使用钢筋刺穿一个人的身体并不难,可难度在于钢筋是镶嵌在墙内的,虽说是活动的,可摩擦力以及孔洞中的弯曲角度依旧会对钢筋的刺入造成极大的阻碍。在这种情况下,嫌疑人必定会借助外力,而且很有可能是机械的力量才能保证一击成功,可无论使用什么手段,都势必会产生较大的噪音。若是只出现了这种单独的噪音,一定会给柳莎留下印象。为了混淆柳莎的听觉,也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嫌疑人就弄出了这个遥控装置的音箱,以此掩盖了屠宰场墙外的声音。从而在柳莎的眼皮子底下,将谋杀案伪装成了邱宇墨的自杀。” “原来如此。”科员恍然大悟后,又接着问道,“嫌疑人设计了这么缜密的局,但最后还是暴露了,所以就返回杀死了屠宰员。” “谁跟你说杀死邱宇墨和屠宰员的是同一凶手了?” “白队,难道不是?” “之前我还有点儿吃不准,可现在已经可以下结论了,屠宰员的死,百分之百属于模仿犯罪。” “你继续说。”许琳催促。 “支撑这一结论的主要证据就是那台挂钟,杀死邱宇墨的人使用挂钟,那是因为挂钟起着极为重要作用。可屠宰员的死,跟挂钟并没有任何的关系,这说明了什么,说明有人在模仿犯罪,但他仅仅模仿到了皮毛。” “有道理。”科员点头,又饶有兴致的问,“白队,那你觉得杀死屠宰员的凶手是谁?” “是谁?”稍作沉默,白中元叹息了一声,“如果我的推断正确,杀死屠宰员的应该是他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