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从疯人院开始_第四十八章 起死回生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四十八章 起死回生 (第1/3页)

    “府君,这个……请恕在下无能为力。”

    公孙无常面色黯然道:“生死轮回,天道之理,这小女娃肉身已殁,魂魄自动归于下界……”

    “就没有其他办法么?”

    陈元咬着牙,隐有不甘的道。

    杨小婵毕竟因他而死,尽管前者也是为了某种私人的信念,但若非这孩子的出现,他陈元现在恐怕已经魂飞魄散了。

    “嘿,小子!人死断然不能复生,亏你还是镇魂台亲册的人间冥君,虽是个空架子,但总不至这点觉悟都没有吧?莫非你想学「那厮」,逆天而行,篡改生死薄!嗯?”

    一个粗旷浑厚的声音传来,陈元抬头一看,竟然是一个身材三米多高,马头人脸的阴差。

    “马兄,休得失言!”另一名同样高大,顶着一个硕大的红色牛头的鬼差急忙喝止道。

    牛头、马面?

    陈元皱了皱眉。

    要说这一堆奇形怪状的鬼差里面,他认得出名字的可能也就这两位了,毕竟外形出色,在民间的知名度也不低,有一定的粉丝基础。

    “咳咳……二位大人莫要动怒,我相信府君只是缅怀故人,一时伤感,并没有质疑轮回天道的意思。”

    公孙无常连忙上去解释。

    “都回去吧,回去吧,咱们这次也算是给足了纤魂那丫头的面子,老太婆也累咯……”

    这时,身后一名鬼脸老太婆打着哈欠说道,言毕,她提起手中的鬼头节杖,在虚空一拄!

    轰!一道幽深无垠的暗黑之门,霍然敞开!

    数百名阴差鬼将自发的排成一列,朝门中走去。

    “府君在下也告辞了。”

    公孙无常犹豫半晌,向陈元微微躬身,转身朝着大部队走去。

    荒丘上,只剩下陈元一人,望着地上昏迷的刘全福和杨小婵的尸身,黯然无语。

    这场入道大劫,最终只有他活了下来。

    然而却是建立在别人的牺牲之上。

    也不知,这样的修行值不值得?

    自己……又能否完成他们以命相托的厚重期望?

    他忽然陷入了沉思与迷惘。

    “府君。”

    一道幽幽的声音响起,公孙无常竟然飘了回来。

    “方才人多,有一些话,在下不方便讲。”见众鬼差走远,公孙无常压低了声音道。

    “什么话?”陈元怔怔的问。

    “这小女娃,我等虽没办法让她死而复生,但或许……府君你可以!”公孙无常神情隐晦的道。

    “如何做?”陈元眼睛有了神采。

    “府君的阴德用了么?”公孙无常问道。

    “没有,一直储放在幽府之中。”陈元想了想,讶异道:“阴德还可以救人?”

    “这世间虽一切都在轮回,但能量却总是守恒的,阴德乃「镇魂台」衍生之物,极尽阴阳之精粹,活一凡人的性命,完全不在话下,只不过……”

    说到这,公孙无常忽然止住话头。

    “只不过什么?”陈元皱眉道。

    公孙无常目光幽幽的看着他:“距离我上一次见府君,也不过人间数日而已,而如今的府君,已然入道,若再好好利用这份阴德,一年之内,突破筑基,步入先天极境,也大有可能。”

    “我明白你的意思,兄弟。”

    陈元摇了摇头:“我既然选择了修行之路,便绝对会一往无前,追寻无上大道,但一码归一码,今日我若以个人私欲,放弃了这孩子,他日我就算飞升证道,心里也不会真正的快乐。”

    他这话倒是发自肺腑。

    且不论杨小婵是出于什么目的舍身相救,如果没有她的出现,自己现在已经魂飞魄散了,还谈什么修仙志业?

    对于这种能为某一信仰、执念,舍弃生命的人,陈元历来是非常敬重的,更何况,对方还是一个八九岁的孩子,还有大把的美好人生没有体验,见死不救,他自问做不到。

    “府君真乃仁义之君啊。”

    公孙无常目光唏嘘,也不知是叹,还是赞。

    “对了,无常,我还有一件事情要问你。”陈元忽然想起了什么:“你怎会出现在这里?哪些牛头马面,现在都是你的手下么?”

    公孙无常目光一滞,苦笑道:“府君太抬举我了,十大阴帅在地府「审判司」地位超常,岂是我一介大无常能调遣的?”

    “那它们是怎么来的?”陈元更疑惑了。

    “不瞒府君,是纤魂姐姐托他们来助阵的……”公孙无常低头道。

    “纤魂姐姐?怎么又是她?”

    陈元有些讶然,他与这位冥府小姐姐素不相识,实在想不通对方为何一再帮他,难道是他前世的老婆不成?

    他正浮想联翩间,只听公孙无常道:

    “府君,你今日调动冥君令牌,献祭百鬼之举,镇魂台已有所感应,而纤魂姐姐近日正好轮班值守,她感知到你身处险境后,紧急召集在下,与众阴差鬼将,秘密驰援。”

    “哦……这样啊。”陈元半知半解的点了点头,又道:“就算是这样,调个牛头马面就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